关于我们
学术委员会


01
总则


1. I-EP学术委员会(I-EP Academic Committee),简称IAC,是学部的最高学术机构,以提高学部的教育科研和学术水平为目的,是决策学部教学教研、学科建设、教师队伍建设、职称评定和晋级等事项的最高专业机构。


2. 学术委员会坚持理论联系实际,坚持学术民主、学术自由、学术自律,坚持学部主动发展的办学理念,为促进学部的教育教学研究为宗旨开展工作。


3. I-EP追求高标准的学术要求。遵循国家课程标准,以探究方式为课堂教学模板。鼓励学生探究,独立思考并掌握自己的学习成果。遵循严格的学术标准,以培养自信、自主、知识渊博的学生。我们坚持夯实国家义务教育阶段课程,整合学科资源,深入研读国家教材。I-EP的学术目标是,完全符合IB标准的前提下,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成绩达到黄埔区平均分的学生占比分别为:第一年85%、第三年90%、第五年95%,MYP100%升入知名国际高中。



02
组织机构


1. 学术委员会设主席1人;副主席1人;顾问1人;主任1人;副主任1人。


2. 学术委员会委员若干名,须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、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较高的职业道德素质,坚持原则,办事公正,为人正派,事业心强。基本程序为各学科组推选,学术委员会主任聘任,体现学术的权威性和学科的代表性。


3. 学部成立学术委员会办公室,负责会议的召集和议程的安排等具体工作。



03
主要职责


(一)教学设计


1. 规范学部教育科研的发展方向,对整个学部的课程实施、课堂教学、选修课、教学质量、教育科研等方面提供意见。


2. 承担研究和发展的职能,对学部的现状和发展提出前瞻性的意见,供校长决策时参考。


3. 对校本课程开设计划、方案的制定进行审定和评价。



(二)教学管理


1. 遵照IB标准进行教学管理,以确保符合IB官方要求,通过IB审核。


2. 审议学部的教育研究、教学研究方案、教科研课题立项,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校级教科研课题的开题、研究过程评议、阶段性总结、结题及评奖工作。


3. 对选修教材的编写、选用进行审定,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,不存在意识形态偏差。


4. 对校本课程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控。


5. 对学部学术交流活动和教科研队伍培训活动予以审议和指导。


6. 审议学部教师个人申报或承接的某些重大教科研课题。


7. 制定教师评价体系,对教师绩效等级、聘用解聘、晋级降级等进行审核。



(三)学术评价


1. 对教师教学教研工作提出评价意见。


2. 审定学部教师的课题,评审教师的科研成果,积极做好优秀成果的工作。



(四)评优评先及职称晋升


1. 审议学部教师评优评先方案、制度。


2. 审议学部教师绩效考核评优评先名单和教师职称晋升推荐名单。



(五)社会资源挖掘与疏导


负责统筹社会资源的挖掘、整合与疏导,并充分利用资源。



04
工作分工


主席:朱子平,统筹指导I-EP学术的整体工作;


副主席:任怀柱,协助主席统筹指导I-EP学术的整体工作;


顾问:徐俭,负责具体指导I-EP的学术工作,提出参考咨询意见;


主任:黄彦,负责实施I-EP学术发展战略;引导学部教育科研的发展方向;对学部的学术现状和发展提出前瞻性意见;领导课程与教师发展处开展工作;强化教师队伍建设,推进教师职称评定和晋级;对与国家课程的融合提出指导意见并组织实施,与CEP的资源协调与打通;评选学术委员会委员等;


副主任:刘伟,协助学术委员会主任开展工作,主持学术委员会各类会议;负责收集和准备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的议题,报请主任审定;建议学术会议内容;做好每次会议的会议记录并妥善保管、整理入档,以备查考;同时,全面负责MYP学术和教学管理工作;在学术委员会的指导下,根据IB要求制定符合学校情况的课程,制订I-EP中学的教学大纲;监督并保证课程根据IB MYP要求执行;做好教学人员安排;制订、实施、检查各项教学常规管理制度;主持学部日常教学管理工作;实施教师月常规考核制度;组织教师的培训,促进教师专业成长;


委员:Robbie Faninghan,全面负责PYP学术和教学管理工作;在学术委员会的指导下,根据IB要求制定符合学校情况的课程,制订I-EP小学的教学大纲;监督并保证课程根据IB PYP要求执行;做好教学人员安排;制订、实施、检查各项教学常规管理制度;主持学部日常教学管理工作;实施教师月常规考核制度;组织教师的培训,促进教师专业成长;


委员:陈薇颖,协助IEP小学协调员完成学部的学术和日常教学管理工作;


委员:王志鹏,协助IEP中学协调员完成学部的学术和日常教学管理工作;


委员:何妙贤,负责IEP小学语文科组的教学和教研,协助并开展UOI探究活动;探索IB中文课程和国家课程相融合的发展道路;


委员:李曼清,负责IEP小学数学科组的教学和教研,协助并开展UOI探究活动;探索IB数学课程和国家课程相融合的发展道路;


委员:刘杭如,负责IEP小学语言支持科组的教学和教研,协助并开展UOI探究活动;探索IB语言类课程和国家课程相融合的发展道路;


委员:吴锦阳,负责IEP小学体育科组的教学和教研,协助并开展UOI探究活动;探索IB体育课程和国家课程相融合的发展道路;


委员:陈俊思,负责IEP中学人文科组的教学和教研,协助并开展UOI探究活动;探索IB中文课程和国家课程相融合的发展道路;


委员:Ana Isailovic,负责IEP中学英语科组的教学和教研,协助并开展UOI探究活动;探索IB英文课程和国家课程相融合的发展道路;


委员:曾小莉,负责IEP中学数学科组的教学和教研,协助并开展UOI探究活动;探索IB数学课程和国家课程相融合的发展道路;


委员:黄艳,负责IEP中学科学科组的教学和教研,协助并开展UOI探究活动;探索IB科学课程和国家课程相融合的发展道路;



05
运行机制


(一)会议组织


1. 学术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,每月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。


2. 特殊情况下,经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副主任提议,或1/3以上委员联名提议,可临时召开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。


3. 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学术委员会会议,也可委托副主任召集和主持会议。


4. 学术委员会委员全体会议应有2/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。


5. 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提前确定议题并通知与会委员。经与会1/3以上委员同意,可以临时增加议题。



(二)会议决策


1. 学术委员会议事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,重大事项以与会委员的2/3以上同意,方可通过。


2. 学术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或者评定的事项,一般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做出决定;也可根据事项性质,采取实名投票方式。


3. 学术委员会审议或者评定的事项与委员本人有关,或者具有利益关联的,相关委员应当回避。


4. 学术委员会做出的决定要公示,如有异议,经1/3以上委员同意可召开全体会议复议。经复议的决定为终局结论。


本章程在执行过程中,如有未尽事宜,由小学部、中学部提出修订案,经学术委员会主任同意并经学术委会2/3以上委员通过,报校长办公会批准。



06
I-EP第一届学术委员会组织架构图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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